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吊销新疆兵团豪达职业培训学校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年05月06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建设处 编辑:苗家尉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靖安岩

新疆兵团豪达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自2017年7月经我局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码:2017661503002)以来,未在兵团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未开展培训业务。2019年4月3日,已向你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限6个月,但你校一直未曾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你校未向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2019年度年审资料。近两年来,你校无固定办公和实训场所,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拟吊销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你校有要求听证的权力,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将依法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