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5年01月23日 信息来源:工伤保险处 编辑: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卢雪梅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兵团级统筹,统一工伤认定政策标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兵团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纠错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1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40,分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明确工伤认定管辖权限。根据兵团有关规定,委托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受理审核及工伤认定调查等,便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明确注册地、生产经营地不同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职工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等特殊情形下工伤认定管辖权限问题。

(二)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保障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后至1年内工伤认定申请权利。增加申请人自愿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权利。明确被多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等特殊情形下,工伤认定申请起算时间,严格计算工伤保险待遇。

(三)规范工伤认定受理程序。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时限,督促申请人及时提交申请材料,按时限进行工伤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清楚的,人社部门先行受理,减少因确认劳动关系增加的程序和时间,保障职工权益,落实人社快办行动。

(四)强化调查取证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严格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工亡、重伤等案件必须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确保形成证据闭环,对难以确定职工伤(病)残是否与工伤存在因果关系的,委托师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关联鉴定,准确区分伤病,维护基金安全。

(五)提升工伤认定工作质效。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情形中工作时间、工场所、工作原因、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因工外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等作出一般性规定,统一工伤认定标准,减少工伤认定自由裁量,确保工伤认定依据准确。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工伤认定调查工作必要的经费、车辆、人员等保障,建立工伤认定抽检制度、风险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制度建设完善、业务运行规范、适用法律准确、风险防范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