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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8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5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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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爽

724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8号),从202511日起,为2024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全兵团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月增34元。

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时增加的也相对较多。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内的,每每月增6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6元基础上,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1元。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兵团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退休人员本人2024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5%调整。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等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对20241231日前,年满70周岁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9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15元。二是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倾斜。二类地区每月增5元;三、四类地区每月增10元;五、六类地区每月增20元。三是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25兵团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