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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5年04月14日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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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亚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启动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11个岗位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学院占地总面积1280.98亩,建筑面积37.9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980人,专任教师68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30人。累计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10万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8%以上,留疆就业率97.29%,留南疆率由8.03%增至40%以上。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服务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兵团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7个专业大类49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学院现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1人,西部技能之星1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1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2人。

学院现有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4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名辅导员工作室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新疆工匠5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兵团英才3人,兵团优秀高技能人才2人,兵团青年岗位能手1人,兵团技术能手1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2人。

学院获得兵团第一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数字化共建共享课题1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获批兵团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有兵团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87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285个。5年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63,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项35项。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移动应用开发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九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2021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通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2022入选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2023获批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成功申报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2024年成为首批挂牌兵团工匠学院的高职院校。学院作为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空调与制冷、移动应用开发2个项目中国集训基地,为选手培养、备赛参赛提供支持,为中国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致信感谢。

学院以“厚德强技、爱国荣校”的校训,“和谐创新、术业专攻”的校风,“人正学勤、业精善教”的教风,“自信自律、会学会用”的学风,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成长成才,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高素质工匠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11个岗位15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工作地点为第二师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面向社会招聘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44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41110:0042519:00

2.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工作时间:10:0013:0016:0019:30)。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3800096631@qq.com(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代码):

①报名表word版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PDF扫描件等材料。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公告附件4)。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3)。

⑥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见公告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41310:0042712:00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542519:00前邮箱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

(三)岗位核消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255101600-1800

职业能力测试形式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5511

具体形式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报考人员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报考人员。体检环节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报考人员。

)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学院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岗位名称、招录岗位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规〔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三)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1.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附件1

 

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类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岗位要求

考试形式

备注

1

大数据教师

202501001

1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软件工程(0835
网络空间安全(0839
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电子信息(0854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2

计算机教师

202501002

1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软件工程(0835
电子信息(0854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3

税务教师

202501003

1

税务(0253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4

农村区域发展教师

202501004

1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农业发展(095138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教师

202501005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0807
电气工程(0808
水利工程(0815
能源动力(0858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6

机电教师

202501006

2

机械工程(0802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气工程(0808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7

交通运输教师

202501007

2

机械工程(0802
电气工程(0808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交通运输工程(0823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8

安全教师

202501008

1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9

社会工作教师

202501009

1

社会工作(0352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10

舞蹈教师

202501010

1

舞蹈(1353135106

音乐与舞蹈学(1302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11

思政教师

202501011

2

法学(0301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优先

从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等工作

面试


合计



15










 


附件2

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出生

年月


免冠彩色

证件照片

1寸)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健康

状况


身份证

号码


现工作

单位


通讯地址


现档案

存放处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紧急联系人电话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QQ


 

(从高中入学时间开始填写)

例:2009.09-2012.06   高中就读于××学校

2012.09-2016.06   大学就读于××学校××××专业

2016.09-2019.06   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学校××××专业

2019.07-          ××单位从事××工作

(从专科开始填写,须与学信网一致)

学校

专业

层次

学位

学习形式

院校类型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本科

××学士

普通全日制

985/211/双一流/一流高校/一流学科/

2016.06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受

奖惩

情况


报考

人员

承诺

本人承诺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到岗位后,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报考人员签字):   

                                               

资格

审查

部门

意见

 

 

 

 

   

         


 

说明:1.此表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电子版,如发现所填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填写完毕打印后手写签名。


附件3

 

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经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本人对招考过程中体检环节真实性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全面配合招考单位开展体检工作,到岗后并积极配合体检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3.本人对招考过程中考察环节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提供关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信息,配合招考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如存在不诚信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

                  承诺日期:           

附件4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岁。参加了2025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的转移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为:           月至          月。

单位的性质为:(请勾选:机关□、事业□、国企□、其他)。

 

 

                        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5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

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一、专科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1511/t20151105_217877.html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1609/t20160906_277892.html

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7年增补专业

网址: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201709/t20170906_313674.html

4.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网址:http://zyyxzy.moe.edu.cn/gpw/shtml/bulletin/110.shtml

二、本科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3882/201209/t20120918_143152.html

2.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003/t20200303_426853.html

3.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103/t20210301_516076.html

4.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202/t20220224_602135.html

5.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

 

三、研究生

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

2.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1103/t20110308_116439.html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22/tongzhi/201511/t20151127_221423.html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W020220914572994461110.pdf

四、补充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43/201612/t20161202_290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