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4〕55号)要求,兵团、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所属2021年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开展了有效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兵团、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工作安排,遴选相关产业或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组,对兵团2021年备案的6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46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开展了有效期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6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中,评估为优秀的2家,占33.3%;评估为良好的3家,占50.0%;评估为合格的1家,占16.7%。(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46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中,评估为优秀的21家,占45.7%;评估为良好的18家,占39.1%;评估为合格的2家,占4.3%;评估为不合格(含主动放弃评估)的5家,占10.9%。
二、处理情况
依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根据评估结果的不同对评价机构做不同处理。
(一)优秀:直接保留,根据评估组反馈的建议,对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可直接续期备案,根据评价机构原备案范围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师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重新核定评价范围。
(二)良好:根据评估组反馈的意见,对存在的不足形成任务清单,逐一对照整改后予以保留。续期备案时,根据评价机构原备案范围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师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重新核定评价范围。
(三)合格:按照评估组反馈的问题,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经复评合格后予以保留,重新核定评价范围。
(四)不合格: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终止备案,不得再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吾家汇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虽评估为良好,但一家机构主动申请退出评价机构,另一家机构因机构培训资质取消,均终止备案。终止备案机构应继续承担已核发证书数据的复核、更正、撤销等维护职责,由评价机构和相关评价管理机构做好证书数据维护工作并妥善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意识,严格动态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严格监管。一要高度重视评价机构备案工作对兵团、师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职业技能评价监管责任。二要严把审核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劳动者就业状况和企业需求,优化评价机构、评价职业(工种)/考核项目的管理和规划布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从严遴选评价机构。三要加强对评价机构及评价活动的常态化监管,对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不严格审核报名条件,甚至伪造报名资格、编造虚假资料、滥发证书等行为,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证书数据,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对相关评价机构给予限期整改,移出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目录等处理。四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氛围,促进兵团技能人才评价规范有序发展。
(二)加强评价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各级评价管理机构要做好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题(卷)库建设技术指导。一要进一步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加大日常评价活动全过程督导,充分发挥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的方式,推动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协同监管,提高监管质量。二要强化业务指导,指导评价机构配备与评价范围相适应的评价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确保评价组织实施质量;指导评价机构选拔、组织命题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按照命题技术规程,规范开发试题(卷)资源,提高命题质量,充实试题(卷)资源。三要做好整改机构的复评工作、评价范围核定和终止备案机构的相关数据、档案及信息化平台管理工作。
(三)树牢质量意识,规范评价行为。各评价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建立评价工作定期自查制度,严格评价程序,规范评价行为,不断提高评价质量。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牢质量意识,强化自律意识,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评价过程管理、资格审核、考务管理、题(卷)库资源建设、阅卷评分管理、证书数据管理等,确保评价质量。二要建立定期自查制度,查漏补缺,严格评价实施和评价纪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评价,切实做好评价各环节、全流程管控工作,确保评价规范、客观和公正。三要聚焦评估组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彻底整改。各整改评价机构在整改期间,除原已进入评价实施阶段的批次继续进行外,不得再组织开展新的评价工作。复评合格前不得申请新增评价职业(工种)或考核项目。
附件:兵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结果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