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经对2019年第三季度公布案件进行审核,现将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附件: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兵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21328872283P
地址:新疆额敏县第九师友谊东街九师庆隆国际广场
法定代表人:刘国栋
2019年3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邢某、印某等14名员工工资报酬共计83927.07元,2019年3月18日,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第九师人社监令字〔2019〕第 00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19年5月23日,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九师人社监罚字〔2019〕第 001 号),对额敏庆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000元,并将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直接降为C级(劳动保障失信企业),2019年6月4日,该公司将所拖欠14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