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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核对和收缴的通知(兵人社险发〔2013〕5号)

发布时间:13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兵团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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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兵团社会保障卡自2010年3月发行以来,完成了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建工、十二、十三、十四师(以下统一简称为已发卡师),以及兵直等13个统筹区的发行和应用,已发卡师目前共发行社会保障卡76万余张。在兵团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之初,经兵团领导研究同意,测算确定了兵团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每卡18元,补卡每张20元,以及工本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的原则;在工本费的收缴方面,通过与兵团社保卡系统中标商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公司)协商,各统筹区发卡采取了“先保证应用、后付工本费”的发放策略,较好的保障了兵团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近日,德生公司向我局发来《兵团社会保障卡货款催收函》,通报了已发卡师中的缴费情况。为保证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合同的正常履行,确保社会保障卡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就兵团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核对和收缴工作开展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对账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发卡师确定本统筹区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缴联系人,在3月19日前填写联系人登记表(见附件一)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管理中心)。

二、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发卡师应核对本统筹区所有批量制卡的发卡单位和自谋职业人员发卡数量,并于3月25日前对已发社保卡工本费的收缴情况进行核对。

三、已发卡师对收缴情况核对后,认真填写本统筹区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缴情况表(见附件二),于4月8日前将表报数据管理中心。

四、数据管理中心在收齐已发卡师社保卡工本费收缴情况表后,在15日内与已发卡师对帐联系人共同完成与广东德生公司的社保卡工本费核对工作。

五、在与卡商制卡工本费核对完成后,形成已发卡师社保卡工本费欠费情况反馈表,数据管理中心务必及时将欠费情况反馈给已发卡师。

六、已发卡师在收到欠费情况反馈后,于15日内即对所欠社保卡工本费进行欠费还款工作。

七、兵直有关单位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核对与收缴工作由数据管理中心按照工作流程负责完成。

各发卡师接此通知后,暂停本统筹区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汇款事务,全力进行本统筹区社保卡工本费收缴情况的自查和核对。

此次兵团社保卡核对与催缴直接关系到兵团社会保障卡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事关本系统2013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实现,也事关兵团社会保障卡系统合同双方的正常合作,更事关兵团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一卡多用”目标的实现,各已发卡师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实施的目标时间完成本统筹区社保卡工本费的核对和收缴。如在此项工作完成期间有问题或意见,可直接与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以便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严子波 王燕

联系电话:0991-2638376(传)


附件:1、兵团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缴联系人登记表;

    2、兵团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缴情况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