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2018年贯彻新发展理念 开启新时代惠民工程建设方案》(新兵党发〔2018〕22号)、《关于印发<兵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7〕18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2018年兵团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资金800万元进行了分配,专项用于师市、团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改扩建,其中:八师600万元;一师16团、九师162团、169团和十四师225团各50万元计200万元。
现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欢迎大家实名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电话:兵团财政局:0991-2890152
传真:0991-2896161
兵团人社局:0991-2896612
附表:2018年兵团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分解表
附表
2018年兵团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设施建设资金分解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八师石河子市 | 600 |
2 | 九师162团 | 50 |
3 | 九师162团 | 50 |
4 | 九师169团 | 50 |
5 | 十四师225团 | 50 |
合计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