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3日,兵团社保中心、六师社保中心、十一师社保中心及十二师社保中心联合在乌鲁木齐签订了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
通过与61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1家定点康复机构和7家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行为、监督管理、控制医疗费用非理性增长,对提高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工伤职工及时合理的救治,规范工伤保险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配置管理工作,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服务管理,提升工伤定点机构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工伤服务协议在工伤定点机构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此次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签订标志着兵团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得到了新的提升,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建起了“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