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49号)要求,我们对石河子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了实地核查,经研究,该学校符合兵团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兵团人社局反映。
电 话:0991-2896648、2896923、28966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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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2
附件:石河子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兵团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情况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