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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6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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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晶晶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兵团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25〕42号)有关规定,对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构性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66000003)开展了有效期评估论证工作。

按照兵团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评分标准,经现场核查、资料审核、综合评价,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评估得分91.7分,评估等级为优秀,拟同意其继续开展备案范围内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当面形式向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何晶晶 0991-2375969  

邮箱:790267172@qq.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4楼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