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近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兵团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衔接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部署,释放民生保障政策红利。
此次调整严格遵循国家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联动机制,结合兵团实际确定。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统一按对应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共设置三档标准:第一档2043元/月,第二档1872元/月,第三档1737元/月,兵地同区域政策待遇衔接统一,各档次待遇水平保持一致。
在执行口径上,明确了各团场统一执行所属师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未建市的师及所辖团场(法人单位)统一执行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实现全兵团政策执行标准清晰、范围明确,避免待遇差异偏差。
下一步,兵团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地成效,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失业保险金新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为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