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零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零工人员多渠道就业增收,我们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7月27日至8月2日
联系电话:(0991)2896623 2896923
邮箱:931307002@qq.com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附件
关于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零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零工人员多渠道就业增收,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零工市场要素化配置
(一)明确配置要素。从满足零工人员、零工岗位提供者和零工市场建设运行者三方服务需求出发,梳理市场建设、机制运行、服务监管等环节的任务要求,明确零工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人岗匹配方式、运行模式、场地设施、经费来源、权益保障、监督评估等关键要素的实现路径,坚持零工市场的灵活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学实施零工市场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
(二)科学设置布局。将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发展建设相关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步争取援疆省市资金支持,因地制宜通过盘活闲置场地、共享区域等方式,合理规划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市场,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可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可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口规模较小的地方,可结合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驿站)。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15+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即15个师市分别建设1个综合性的零工市场,各师团结合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设立N个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或服务站点(驿站),初步实现师团零工市场服务全覆盖。
(三)倾斜支持南疆师团建设零工市场。聚焦兵团向南发展,在南疆兵团师市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功能完备的零工市场。强化南疆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零工就业协同,归集发布产业链上下游季节性、临时性岗位,促进零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以零工市场为载体,深化南北疆劳务协作,促进零工人员跨区域有序流动。聚力打造兵地融合零工市场,着力促进更多南疆地方群众到兵团务工增收。
二、推进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
(四)基本功能标准化。零工市场以即时快招、技能提升、劳动维权三大基本服务功能为核心,提供求职用工登记、对接洽谈、候工休息、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基础服务。有条件的零工市场可设置综合服务区、零工待工区、生活服务区,拓展低价食宿、便利售卖、文体娱乐、车辆接送等服务,其中低价住宿等服务应遵循救急难原则,避免长期占用。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大龄等就业困难人员,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
(五)场所名称标准化。对政府部门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按照“XX师(团)零工市场”格式统一命名。依托综治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会驿站、银行网点、邮政网点等服务场所设立的零工服务站点(驿站),可灵活设立“XX街道、社区(连队)零工服务站”或加挂“灵活就业服务专区”、“灵活就业服务窗口”等标识。
(六)供需信息标准化。零工市场发布求职招聘信息,招聘方应提供:用工主体营业执照或雇主身份信息、需求岗位类别与数量、工作地点与用工时长、薪酬待遇与结算方式、雇佣时间与联系方式等信息;求职方应提供:求职人员身份信息、职业技能等级、薪资需求与联系方式等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
三、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管理
(七)健全管理制度。各师市要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零工市场运营时间、公开服务标准,明确经办流程与对接方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规范化运行机制,建立明确的市场招聘、劳动用工、调解仲裁、信息发布、工资结算等规章制度。
(八)推行记实管理。各师市要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和投诉渠道等事项,建立灵活就业政策宣讲、灵活用工企业需求、人力资源供给、零工市场即时对接等四个清单,监测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增强服务企业灵活用工的精准性。
(九)加强市场监管。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用工主体与零工人员“双实名”信息审核,重点查处就业歧视、虚假宣传、“黑中介”乱象,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强化零工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维护零工市场运行秩序。
四、推进零工市场平台化运营
(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运行模式。对政府运营的零工市场,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等方式,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制度,免费向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服务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零工市场,可根据实际服务工作量和成效等给予补贴。对“政府+市场”联合运营的零工市场,将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予以保障。以上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一)提供灵活多样培训项目。将职业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向零工市场延伸,向有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精准推送培训服务,助力零工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延长务工周期。创新零工培训模式,根据需求灵活开展线上线下急需紧缺技能和新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提升零工市场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培训管理工作流程,加强监管,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以上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二)拓展零工市场服务。普遍推行“1311”服务模式,为进场的每名零工人员至少提供1次求职登记,3次岗位推送,1次政策咨询服务,1次技能培训信息推介。探索“零工市场+劳务品牌”融合发展模式,将劳务品牌技能优势延伸至零工市场,增强零工薪资议价能力。对备案为兵团层级、师市层级、团(镇)层级劳务品牌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丰富拓展零工招聘对接形式,通过行业企业招聘会增设零工招聘专区、举办零工专场招聘会、组织流动招工大篷车、网络直播带岗等活动,促进零工供需对接,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以上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三)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兵团基层就业服务直通车就业信息平台,打造“兵团零工驿站”线上数字化平台,动态收集全兵团零工用工信息,注重收集建筑、家政服务等传统零工岗位和外卖快递、网络直播等新兴零工岗位信息,广泛发布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提供在线报名、匹配对接、结果确认等“一网通办”服务,推动实现零工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与精准匹配。线上线下定期更新发布零工市场名录清单,对零工市场求职人数、招聘工种与紧缺岗位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按月公布本地零工市场主要行业及岗位信息,引导零工人员求职择业。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加强与财政、发改、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同,聚焦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协同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履行监管责任,确保零工市场建设和谐有序发展。
(十五)加强资金支持。对促进零工就业成效明显、服务管理规范、群众高度认可的线下零工市场(驿站),根据场地面积、服务规模等因素,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培育补助(培育当年不享受运营补贴)。对用工主体和务工人员进入规范化零工市场(驿站)开展供需对接,按照成功撮合人次给予运营主体补贴。对零工市场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或造假的均不予补贴。以上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力引导社会预期,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及时总结报送零工市场建设经验做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典型,以典型带动提升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水平。
附件:1-1.零工服务分类布局标准
附件:1-2.零工市场建设配置清单
附件:1-3.零工市场服务流程
附件:1-4.零工市场质效评估指标
附件1-1
零工服务分类布局标准
场所 | 定位与类型 | 选址原则 | 服务半径 与覆盖人数 | 面积要求 |
综合性 零工市场 | 区域就业服务枢纽,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 | 零工需求大、交通枢纽、大型产业园区周边 | 覆盖半径不低于5公里,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 | 不低于 300平方米 |
行业性 专业性 零工市场 | 聚焦特定行业或人群,提供专业化服务 | 产业聚集区、特色商业区、用工需求集中的县市区 | 覆盖半径不低于3公里,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 | 不低于 100平方米 |
零工服务站点(驿站) | 基层服务网点,提供基础公共就业服务 | 团场(乡镇、街道)、连队(村、社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基层单元,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 | - | - |
注:以上标准仅作指导,不作为硬性要求,具体规模可结合当地实际条件和需求合理确定。
附件1-2
零工市场建设配置清单
场所 | 必备功能 分区 | 核心服务内容与配置要求 | 拓展功能 (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置) |
综合性 零工市场 | 综合服务区 | 1.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求职/用工登记、政策咨询、培训报名、就业创业指导、补贴申领咨询、劳动维权受理等; 2.支持人社部门“一库一平台”要求的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 3.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兵团精神等宣传内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标识或陈设元素。 | 1.职业指导室; 2.创业服务区; 3.直播带岗室。 |
零工待工区 | 1.设置劳务洽谈工位; 2.配备大型电子显示屏或信息栏,动态发布岗位信息; 3.提供充足休息座椅,免费饮用水、充电设施、无线网络、阅览角。 | 1.文化娱乐设施; 2.体育活动设施。 | |
生活服务区 | 1.提供或对接平价餐饮、临时住宿; 2.设置便利售卖点、工具借用与寄存处、公共卫生间; 3.提供急救药箱。 | 1.洗衣房; 2.车辆接送点。 | |
行业性 专业性 零工市场 | 核心服务区 | 1.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求职/用工登记、政策咨询、培训报名、就业创业指导、补贴申领咨询、劳动维权受理等; 2.支持人社部门“一库一平台”要求的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 3.配备信息发布屏、休息座椅、饮水充电、急救药箱等设施; 4.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兵团精神等宣传内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标识或陈设元素。 | 1.小型培训区域; 2.工具存放区。 |
零工服务站点(驿站) | 基本服务点 | 1.具备求职信息收集与撮合、政策宣传与咨询功能; 2.提供信息公告栏、休息座椅、饮水充电等设施; 3.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兵团精神等宣传内容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标识或陈设元素。 | 1.简易培训角; 2.便民药箱。 |
附件1-3
零工市场服务流程
服务事项 | 零工人员流程 | 用工主体流程 | 市场运营方职责 |
基础信息采集 | 1.实名登记:线上/线下提交身份、技能、求职意向信息,建立电子档案; 2.技能认证:提交证书、作品集等,完善能力画像。 | 1.资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信息等,完善合法性审核; 2.需求发布:详细描述岗位需求、薪资、工作时间和地点。 | 1.信息审核:确保双方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建档引导:指导双方完成信息登记,建立完整档案。 |
人岗匹配 | 1.获取推荐:系统智能推送的匹配岗位; 2.主动求职:在平台信息栏或查询机上主动搜索、筛选心仪岗位。 | 1.接收推荐:从市场人才库中接收系统筛选的候选人简历; 2.主动搜索:利用平台工具,主动搜索、筛选合适的零工人选。 | 1.人岗匹配:运用系统平台,实现岗位与人员的精准、快速匹配。 2.人工推荐:工作人员根据深度了解,进行人工精准推荐。 |
用工洽谈 | 1.沟通意向:通过线上沟通或线下面试,与用工方确认工作细节; 2.协商条款:就工作内容、薪酬、时间等关键条款进行最终协商。 | 1.意向沟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与意向零工沟通,评估其匹配度。 2.条款确认:明确并最终确定用工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 1.提供场地:提供业务洽谈区、封闭面试间等设施。 2.组织快招:针对集中需求,组织专场快速招聘会。 |
签约上岗 | 1.签署协议:在市场引导下,与用工方签署劳务协议; 2.岗前准备:确认工作细节,必要时完成岗前安全培训。 | 1.签署合同:与零工人员签署合规的劳务协议; 2.岗前安排:进行工作交底,提供必要的工具和安全告知。 | 1.指导签约:提供劳务协议范本,指导明确关键条款,规避法律风险。 2.培训保障:提供必要的强制性安全通识培训与技能微课程。 |
跟踪评价 | 1.信用评价:对用工方进行评价,反馈工作体验; 2.纠纷申诉:如遇纠纷,通过零工市场响应窗口或平台快速申诉和求助。 3.维护关系:维护良好信用,进入优质人力资源库以获得优先推荐。 | 1.信用评价:对零工的工作技能、态度等进行评价; 2.纠纷处理:配合市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 3.维护关系:维护良好信用,获得优先匹配机会。 | 1.信用建设:管理双向评价材料,构建信用档案体系。 2.纠纷调解:提供快速、低成本的纠纷调解服务(48小时响应)。 3.关系维护:运营优质服务,促进多次交易。 |
附件1-4
零工市场质效评估指标
评估维度 | 核心指标 | 评估方法与目标值 |
规模服务 与覆盖度 | 服务零工人次 | 月度/年度统计,要求逐年稳步增长。 |
服务用工主体数 | 月度/年度统计,反映市场对企业的吸引力。 | |
提供岗位数量 | 月度/年度统计,体现市场活跃度。 | |
匹配效率 与质量 | 岗位匹配成功率 | (达成用工协议数/有效投递或接单数)*100%。核心指标,建议年度目标≥30%。 |
平均匹配时间 | 从岗位发布/零工登记到成果匹配的平均时长,越短越好。 | |
用户满意度 | 通过线上推送、线下抽样问卷调查获取,建议年度综合满意度≥98%。 | |
权益保障 成效 | 纠纷自行调解成功率 | (成功调解数/受理纠纷总数)*100%,建议目标≥65%。 |
劳务协议签订率 | (通过市场达成用工且签订劳务协议的次数/总成交数)*100%。 | |
薪酬拖欠投诉率 | (薪酬拖欠投诉数/总成交次数)*100%, 比例应持续下降。 | |
运营与发展 能力 | 线上平台活跃度 | 日活/月活用户数、页面浏览量等。 |
公共服务政策落实率 | 就业失业登记、补贴申领等公共就业高频业务的人次与成效。 | |
成本效益指标 | (对于市场化运营机构)评估投入产出比,确保可持续运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