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阿拉尔市鑫通节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1日受理了你单位员工肉孜·阿布都热合曼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流程,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鉴定结论,其伤残情况符合GB/T16180-2014未达等级。自结论作出之日起,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你单位法人张团结无果,无法现场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兵劳鉴〔2025〕108号)。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中心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方式:0991-2361808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六楼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