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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5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十二师人社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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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景顺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十二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591日受理了你单位员工顾建云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流程,十二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5109日作出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第十二师劳鉴〔2025120,其伤残情况符合GB/T16180-2014玖级伤残标准。自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二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鸿景顺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注销状态,无法现场送达。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杜伟,杜伟表示本人在外地无法现场领取鉴定结论书,也无法提供地址进行邮递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第十二师劳鉴〔2025120)。

请于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办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方式:0991-3727809;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一层E

 

 

 

十二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