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突破“单一裁决”传统模式,以“精准画像、靶向疏导、闭环落地”三步创新调解举措,仅用4个工作日便化解一起涉行政诉讼的工伤待遇争议,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实现劳资矛盾柔性化解、“案结事了”。
10月11日,劳动者许某来到师市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据了解,许某在企业搬卸货时被货物砸伤,后续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与企业协商待遇赔付阶段,劳动者主张三十余万元工伤待遇,企业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劳动关系存疑”为由拒付,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驳回工伤认定结论,矛盾进一步激化。师市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建资深仲裁员专项调解小组,按“聚焦争议、精准施策”思路推进工作。
争议画像前置,厘清核心症结。小组打破“先开庭后梳理”常规,受理当日开展“双端问诊”:向许某调取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等材料,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地社平工资,核算出法定赔偿区间;向企业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免除赔付义务”,厘清其疑虑,形成“责任认定+金额核算”双清单。
分层靶向疏导,缓和对立情绪。针对“金额分歧大、企业提行政诉讼”核心矛盾,采用“背靠背”沟通:对企业解读法律责任与败诉风险,倾听经营压力;对劳动者拆解赔偿构成,引导理性调整预期,最终双方就协商金额二十余万元达成一致。
协议闭环落地,保障履行实效。制定明细协议明确赔偿范围与付款时限,当场送达调解书并告知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指出管理漏洞并提出整改建议,从源头减少纠纷。
此次调解为许某追回约定的工伤待遇,避免其陷入长期诉累。许某评价“仲裁员算清账目,问题解决又快又稳”,企业负责人也认可“疏导帮我们认清风险,还规范了管理”。据悉,今年师市仲裁院通过“三步调解法”,工伤类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1.82%,既显司法温度,又降维权成本。
此案办结后,许某对仲裁结果非常满意,企业负责人也为仲裁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后续,仲裁院将持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