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人社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实施层级 | |
检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
1 | 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 兵、师 |
2 | 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兵、师、团 |
3 |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类 | 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设立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 兵 |
4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类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兵、师 |
5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类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 兵、师 |
6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类 |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 | 兵、师 |
7 | 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兵、师 |
8 | 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兵、师 |
9 |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单位类 |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 兵、师 |
10 | 用人单位类 | 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兵、师 |
11 | 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执行《企业年金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 《企业年金办法》 | 兵、师 |
12 | 用人单位类 | 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兵、师 |
13 | 用人单位类 | 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兵、师 |
14 | 用人单位类 | 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 兵、师 |
15 | 用人单位类 | 对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兵、师 |
16 | 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类 | 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兵、师 |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5年06月04日
信息来源:劳动保障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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