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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强化民生保障

发布时间:25年04月09日 信息来源:养老保险处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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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宣文

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兵团已多次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2025年2月,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兵团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持续为参保失业人员提供更有力的生活保障。

此次调整兵团结合实际,2025年1月1日起按照兵团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口径,各团场统一执行师市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未建市的师及所辖团场(法人单位)执行所在地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在具体调整幅度上,分为个档次分别达到1863/月、1701/月、1575/月,平均增幅达到13%,有效提升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兵团将继续关注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