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兵团全面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
二、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增进全社会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和政策的知晓度,在全社会培养养老规划意识,引导广大参保人员积极参与。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整合宣传资源,将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延伸到机关、企业、医院、学校、街道、社区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各类载体媒介做好政策宣传推广。
三、积极优化管理服务。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要准确把握个人养老金制度功能定位,坚持政府引导,有序发展。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确保制度规范运行。人社部门要牵头落实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任务,协同组织参与各部门、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活动,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落实好个人养老金领取等经办服务工作,协调参加人在开户、缴存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制定个人养老金发展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见效。税务部门落实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申报时按缴费限额据实扣除,指导商业银行在支付个人养老金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做好咨询服务,开展风险提示,改善群众体验。证券监管部门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督促基金销售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
四、全面强化综合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监测个人养老金业务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依法加强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制度的规范运行和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参加人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杜绝参加人“被开户、被缴费、被购买产品”现象。各产品发行和销售机构要向参加人完整展示个人养老金产品,既要讲明白投资益处,也要讲清楚理财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监督金融机构按规定做好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制度,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完善个人养老金投诉机制,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个人养老金的意见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兵团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2.兵团个人养老金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监管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附件1
兵团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为提高兵团各师市、各单位职工群众对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参保人积极参与,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落地,现就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发展部署,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合理、实际适用的原则,围绕个人养老金制度政策、经办管理等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确保兵团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二、宣传重点
(一)个人养老金制度政策。根据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宣传部署,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手段,对个人养老金的意义、作用、流程、条件、亮点等进行有深度、有广度的宣传。
(二)个人养老金经办管理。围绕加强个人养老金具体经办服务,对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进行全流程宣传,主要包括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立、个人养老金缴费、个人养老金产品购买、个人养老金待遇领取、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及经办流程。
三、宣传形式
针对不同群体,参与部门、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工作。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整合的原则,通过开设专栏、做客直播间、公益广告、信息发布等手段定向投放、精准投送、反复推广和广泛宣传,激发宣传的最大效能。政策宣传要体现全面性和规划性,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各参与部门、机构同步实施。
四、宣传安排
兵团个人养老金协调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不同定位和特点,最大限度挖掘利用各自的优质资源,通过综述文章、漫画、长图、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
(一)通过互联网宣传。在各部门官网和主流网站开展个人养老金题材的日常宣传,重点宣传个人养老金政策和相关规定。
(二)通过新媒体宣传。在各部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开辟个人养老金专栏,打造个人养老金政策话题,利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质效。用好兵团12333服务热线、各师市经办服务大厅和基层站所优势,通过兵团社保系统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设立12333专家座席、服务大厅电子屏播放、印发宣传手册、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形式,将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延伸到机关、企业、医院、学校、街道、社区等,扩大政策知晓面。
(三)通过金融机构宣传。各商业银行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个人养老金政策和业务办理的宣传。在银行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手机银行专属客户群及客户经理视频号等进行线上宣传引导,通过一线网点厅堂布置政策宣传展板、大堂及业务窗口张贴办理流程、印制宣传手册及定期办理大堂个人养老金业务宣传沙龙等形式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制度落实的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确保个人养老金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按照国家和兵团有关要求统筹政策宣传口径,协调制作宣传标语和经办宣传音视频。
(三)加强指导调度。各单位要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个人养老金的意见建议,处理个人养老金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投诉,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对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适时调度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宣传措施在兵团落实落细。
附件2
兵团个人养老金协调推进机制
成员名单
组 长:李鸿强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韩永江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笑 兵团财政局副局长
雷 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冀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副局长
方 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尚德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
王芳香 兵团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辛万玲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陈 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
王 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机构处副处长
李 强 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