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近年以来,兵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严厉查处侵占社保基金的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将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欢迎广大群众依法向人社部门举报侵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案例一
2023年10月9日,某师社保中心发现退休人员徐某办理退休时提供的身份证与现有身份证不一致。经查,徐某办理退休时提供的《一九七九年中学应届毕业生分配报批花名册》和《一九九四年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花名册》均系伪造。2023年11月1日,某师人社局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撤销徐某退休资格,对其已领取的退休待遇进行清退并恢复在职状态。2023年11月3日,某师社保中心已全额追回徐某冒领的养老金26.9万元。该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二
2024年5月7日,某师人社局在核查疑点数据时发现个体退休人员陈某审批退休时的身份证与金保系统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且补费表有涂改痕迹。经查,2012年陈某伪造职工身份档案材料,以职工身份补缴了1992年10月-2004年10月社保费,并办理了退休。2024年5月8日,某师社保中心向陈某下达《责令限期退款告知书》并全额追回冒领的养老金35.78万元。该案现已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三
2024年1月15日,某师人社局接举报反映退休人员马某有服刑史,有骗取社保基金的嫌疑。经查,举报事项属实,马某累计违规领取养老待遇18.49万元。2024年4月23日,某师社保中心对马某的养老待遇进行重新计发,对其违规领取养老待遇进行了追缴,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按月从其后续养老待遇里抵扣。2024年5月20日,某师人社局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依规对举报人奖励469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