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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4年02月21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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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亮

129日,兵团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明确2023年至2027年对各师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旨在进一步压紧压实师市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考核工作在兵团领导下,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兵团人社局。

考核办法》共计13条,考核年限、实施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师市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师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评分定级,并根据考核结果,将定等情况与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真正有效发挥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考核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兵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的积极举措,是推动各师市和用人单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兵团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对各师市进行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考核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