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经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名,国家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兵团拟推荐的2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7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8日起至9月1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兵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890463
电子邮箱:1007812351@qq.com
附件: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
对象主要事迹
兵团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8日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主要事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