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兵团本级工伤预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兵人社发〔2021〕41号)有关规定,经兵团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兵团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兵团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机关事业单位、加工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业。
特此公告。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为进一步推进兵团本级工伤预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兵人社发〔2021〕41号)有关规定,经兵团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兵团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兵团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机关事业单位、加工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业。
特此公告。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