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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怎么发?带你一起来了解

发布时间:22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 编辑:人社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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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艳丽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具体标准如何确定?用人单位要遵守哪些规定?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自治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高温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20元。各师市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三.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在保证工作总量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和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四.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一是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是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是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是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是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是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保健用品。

五.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防暑降温规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兵团防治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有权向当地人社、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