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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出台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1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 编辑:人社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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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一步深化兵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兵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与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充分体现岗位差异及专业倾斜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实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二、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部门,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分配应注意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三、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公立医院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公立医院要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医院负责人和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四、拓宽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