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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兵团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11月09日 信息来源: 编辑:人社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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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养老保险处

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阿拉尔、五家渠、图木舒克、北屯、铁门关、双河、可克达拉、昆玉、胡杨河税务局:

根据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需要,经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同意,现将兵团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372元(6531/月)。

二、按照国家有关批复精神2021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81/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93/月。

三、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此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核定及待遇核定工作。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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