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人社发〔2021〕5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
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通过本单位官网、各类新媒体进行宣传,力争覆盖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动员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高度重视、理解支持严寒条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对严寒天气下在室外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劳动者,尤其是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的劳动保护,督促企业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三、要强化落实责任。切实把企业作为履行劳动保护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协商作用,通过有效途径和办法,减少劳动者户外工作时间,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劳动者严寒条件下的劳动报酬。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总工会
兵团工商业联合会 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21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