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兵团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防贫减贫作用,2020年7月,兵团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29号),持续推进新增贫困人员参保、待遇领取工作,推动户籍不在兵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未参保贫困人员实行“清单”管理,消除存量,解决增量,确保新增一个,纳入一个;达龄一个,发放一个,做到不漏一人、完全覆盖。截至2020年11月底,兵团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3.02万人,已参保3.02万人,参保率100%。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28万人,代缴金额228万元,代缴率100%。将2755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