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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师积极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人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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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雪纯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九师人社局按照《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政局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行动计划的通知》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岗位。

九师实施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一是对九师辖区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是对认定的九师辖区各类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根据组织以工代训的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领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

截至10月底,已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小白杨迎宾馆、新疆绿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山面粉(集团)额敏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589人次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17.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