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支持稳定企业和扩大就业,自2月以来,兵团采取“免、减、缓”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至7月,全兵团为8547家企业减免社保费7.84亿元,其中:免征8271户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额6.82亿元;2-6月减半征收276户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金额1.02亿元。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76户企业,允许其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金额5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