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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家也能办业务!石河子人社局发布不见面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年02月17日 信息来源: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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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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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师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暂停窗口现场办理服务。可通过以下问答途径,临时性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对外公布业务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办理。)

一、人事代理窗口
(一)问: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如何通过网上申报职称?
答:各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职称中初级认定申报、职称申报进度查询及申报材料修改等网上操作。
(二)问: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如何参加职称继续教育?
答:2020年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已经开通,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参加,2020年兵团高校(含高职、中专、技校)面授课程已经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问: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办理出具调档函和档案相关证明?
答: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暂停现场办理出具调档函、档案相关证明,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联系电话:18299095659  QQ:3297168408
服务监督:13899522781
二、人才招、应聘窗口
(一)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求职登记?
    答:求职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内容,发送至业务人员电子邮箱。写清楚个人求职意向,经办人根据意向匹配推荐岗位。
(二)问: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何发布招聘信息?
答:招聘单位需提供含招聘信息的电子版、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业务人员电子邮箱。第一次发布的企业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业务人员电子邮箱(有特殊情况不能盖公章的请附相应的说明,后面进行补充),由业务人员审核通过后,经业务交流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发布。
(三)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报名参加网络招聘会?
    答: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石河子就业创业平台”,了解招聘会举办的时间和预告,按照要求报名参会。企业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lwQPPn;参会网址:http://zhaopin.shihezi.com(网络招聘会当天开放入口)

在线咨询:QQ:2364076211;

温馨提示: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要求,面试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具体上班时间请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18009933669  QQ:2364076211

电子邮箱:2364076211@qq.com

服务监督:13899522781

三、 毕业生服务窗口

(一)问: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疫情防控期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以及劳动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统一发送格式为:张三+报到手续,标注好联系方式、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地址,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市生源毕业生,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二)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答: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报名登记表》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与见习基地单位联系好后,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答复,具体事宜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三)问: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协议备案?
答: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登记。待疫情稳定后,毕业生可将毕业生院校和用人单位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邮寄到我中心(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收。邮编:832000)。具体事宜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四)问:疫情防控期间,人才流动手续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办理人才流动手续,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联系电话:18999731565  QQ:1271819308
电子邮箱:1271819308@qq.com
服务监督:13899522781
四、档案转递窗口
(一)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查询档案?
答:疫情防控期间,档案查询人员需将身份证和待查内容等个人资料拍摄清晰,发送至业务人员QQ或电子邮箱,经审核后由业务人员QQ或电话告知其办理结果。
(二)问:疫情防控期间,档案转递手续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办理档案转入(或转出)手续,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开启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及电话办理等不见面模式办理。
联系电话:13999333026  QQ:1079313314
电子邮箱:1079313314@qq.com
服务监督:1389952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