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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兵团不见面服务措施(就业培训篇)

发布时间:20年02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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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贺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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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疫情期间如何开展招聘工作?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暂停兵团辖区范围内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跨地区劳务协作、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强化网络招聘等线上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发布岗位供求信息。

二、招聘信息如何发布?

由各师市收集用工单位岗位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网站,各师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告知办理结果。

三、如何办理求职登记?

求职人员可登录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网站(http://jyfw.xjbt.gov.cn ),在求职专栏中如实登记填写求职信息,并通过网站查询企业招聘信息。

四、疫情期间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就业创业证业务延迟办理,申办资料待疫情结束后集中受理。期间涉及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胥晨露、姚贺翔

联系电话:18095952211 13579334896

五、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如何办理?

答:代办退休业务延迟办理,申请退休资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业务集中受理。期间涉及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胥晨露、姚贺翔

联系电话:18095952211 13579334896

六、疫情期间档案业务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可办理档案查询业务,通过电话向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档案基本信息。暂停办理档案转入、转出业务,待疫情结束后集中办理,期间涉及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胥晨露、姚贺翔

联系电话:18095952211 13579334896

七、疫情期间兵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何办理?

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提前准备如下申报材料:居民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连队(社区)提供的无业证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由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以及免冠照片。待疫情结束后,提交上述材料和《兵团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兵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表》,进行认定。

疫情期间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赵琳 联系方式:13579299772

八、疫情期间兵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如何申办?

答: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提前准备如下申报资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居民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银行开户账号、营业执照、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就困认定等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上述资材料和《兵团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审批表》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明细表》,进行申办。

疫情期间涉及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赵琳 联系方式:13579299772

九、疫情期间兵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如何办理?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可提前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居民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灵活就业认定证明、营业执照、用工协议书等材料以及免冠照片。待疫情后提交上述材料和填报《兵团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核查表》和《兵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审批表》,进行办理。

在疫情期间涉及有关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丁玉 联系电话:17639773771

十、高校毕业生招聘、签约、报到时间可否延迟?

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签约、报到时间。各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可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就业报到等手续。

十一、疫情期间如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答:疫情期间暂停线下集中培训。各师市和培训机构可通过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实操课程待疫情结束后组织实施。

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网址:px.class.com.cn

联系人:崔永明 联系电话:136099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