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经对2019年第四季度公布案件进行审核,现将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附件:1.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2.石河子市北泉镇田园印象酒楼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案
3.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案
4.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案
5.哈密大元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6.新疆哈密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兵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
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单位名称: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231084547J
地址: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380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山
2019年7月3日,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麻新忠等6人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其2018年6月-2019年1月工资共计76191.43元。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经查,该单位拖欠工资情况属实。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4日向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于8月19日前支付麻新忠等6人被拖欠工资76191.43元,并加付赔偿金38095.72元,共计114287.15元,另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19000元的罚款。截至目前,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均未履行。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照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生效6个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已于2019年8月19日依法将该案件在辖区内公布。
附件2
石河子市北泉镇田园印象酒楼
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案
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北泉镇田园印象酒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9001MA77E3LY2L
地址:石河子市北泉镇明珠花园54-A1、54-A2、54-A3号
经营人:张天华
2019年3月29日,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审查石河子市北泉镇田园印象酒楼提供的劳动用工资料时发现,该单位未依法为21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立案,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7月初,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实地复核,发现该单位仍未为11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7月2日,人社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应交社会保险费三倍数额的罚款,共计39392.76元。截至目前,石河子市北泉镇田园印象酒楼未予履行。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照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生效6个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已于2019年7月4日依法将该案件在辖区内公布。
附件3
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违反国家
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案
单位名称: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608005847611957
地址:石河子市南子午路2号
经营人:戚安利
2019年7月29日,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将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涉嫌违规申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案件转交至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违规申报并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减少培训课时,虚造《SYB培训班评估表》的违法事实。针对以上行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先后给予其罚款5万元及依法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石河子绿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未予履行。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于2019年8月依法将该案件在辖区内公布。
附件4
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违反
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案
单位名称: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60800072218658G
地址:石河子市东六路63号
经营人:于强
2019年7月29日,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将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涉嫌违规申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案件转交至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违规申报并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违法事实。针对以上行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未予履行。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于2019年8月5日依法将该案件在辖区内公布。
附件5
哈密大元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单位名称:哈密大元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094884942A
地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李岗
2019年6月14日,第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领导信箱来信举报,反映哈密大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矿业”)拖欠36名劳动者近6个月工资。
第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经查,该单位拖欠工资情况属实,共拖欠36人工资25.7万元。2019年6月25日,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大元矿业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整改指令,仅支付了28名劳动者工资15.02万元,尚余8名劳动者工资10.68万元未予支付。
2019年7月1日,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元矿业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对拟进行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进行了告知。该单位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2019年8月2日,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元矿业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在10日内将其拖欠8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10.68万元支付完毕。截至目前,大元矿业未予履行。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照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理生效6个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6
新疆哈密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单位名称:新疆哈密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229135587E
地址:新疆哈密市火箭农场前进大道399号
法定代表人:计海龙
2019年5月21日,第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火箭农场转办案件,反映新疆哈密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机电”)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经查实,哈密机电存在拖欠90名劳动者工资151.25万元的违法情况。2019年6月19日,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完毕,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整改决定。
2019年8月15日,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哈密机电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15日内将拖欠的工资报酬支付完毕,另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8000元的罚款。截至目前,哈密机电未予履行。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照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生效6个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