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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召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收 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19年09月29日 信息来源:七师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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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瑞

    9月24日,为全面做好七师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七师召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推进会,七师人社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及石河子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及七师各团场社会事务办、幼儿园、团场社保所相关工作人员等65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其中,在校学生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的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参加七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可享受因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因意外发生的住院医疗报销、符合政策的高额医疗费报销、已鉴定通过居民大病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已鉴定通过居民慢病发生的门诊慢病医疗费报销等,切实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会议要求,各级人社、医保、财政、教育、民政、税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七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同推进机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征缴工作正常运转,社保、税务信息系统平稳平稳运行,确保参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催缴和征收工作,确保七师居民城乡医疗保险应收尽收(含在校大中小学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今后,七师社保局经办机构将协助税务系统,统一进行数据上报和后续业务处理,确保税务划转和医疗保险费正常、平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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