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兵团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低社保费率的决策部署,连续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实施减负政策“组合拳”,不断降低企业负担,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企业减负23.7亿元。
2019年,按照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兵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并且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据测算,预计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负担15.07亿元,其中,养老保险9.81亿元(企业7.6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2.14亿元),失业保险4.72亿元,工伤保险0.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