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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兵团12333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19年04月26日 信息来源: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苗家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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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1.受理、转办、跟踪、处置兵团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兵团本级及跨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具体承办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2.负责建立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组织实施兵团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和兵团范围内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工作;具体承办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师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负责兵团12333电话咨询工作;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在线经办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

4.完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991-2896336  289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