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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老百姓办事“痛点”

—人社部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19年04月18日 信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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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劳动保障报

3月25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这73项证明材料,主要涉及29项职业技能人才管理服务、19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15项中央养老保险业务经办、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8项社保卡备案管理等。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改为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

“多好啊,这样就不用来回折腾了,也方便了窗口工作人员。”“大数据时代,会让我们节省很多时间。”“简化手续,提升办事效率,支持。”……一时间,网上好评如潮,不少民众反映,能从这73项改革中得到实惠,得到便利。

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

“这项政策好,交的材料少,以后更方便了。”对于人社部“放大招”取消73项证明材料,河北省邯郸市的田淑红深感高兴。她近期准备参加保育员培训班,现在提交材料时,原来需要交的结业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有的不再需要提交,有的只需要网上办理就能审核通过。

“过去,在开班前,我们保育员、茶艺师等热门培训班学员材料能收集好几袋,需要专门的人分门别类地整理。”一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王洁说,过多的材料让他们以前统一提交时总是担心因为遗失某位学员的档案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如今,麻烦减少了许多。

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经理薛旭表示,这次取消对企业是利好,主要体现在办理境外就业人员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上。“我们有近百名员工常年在国外工地,之前办理这些手续需要身份证和护照的复印件,让他们从国外各自传真过来非常麻烦,取消掉这两项真是太省事了。”她说。

各种冗杂的证明材料,不仅麻烦了老百姓,也降低了经办部门的办事效率。通过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用数据跑路代替人跑腿,能让老百姓办事更便捷、更满意。

“‘人社事’大多是‘百姓事’,人社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要看它是否能为群众生活和办事增添便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余兴安说,从老百姓的反馈来看,此次取消证明材料的做法直击办事“痛点”,能切实让老百姓有收获。“此外,人社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够通过市场主体自主解决的问题,都能够使政府在职能上进行调整,适当地进行角色转换。从这一点考虑,取消证明材料符合人社‘放管服’改革的大方向。”余兴安补充。

数据互通是便民前提

“便民、省事,是取消证明材料给老百姓带来的最大利好。”一位地方人社部门负责人说,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都更强了。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73项证明材料中,通过网络核验手段能实现的,通过部门间核查能实现的,通过部门内信息共享能实现的,通过当事人承诺能实现的,没有必要提供或无法提供的证明材料,都不必再提交。

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给人社业务带来了方便。以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死亡证明等材料,而现在,只需要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即可。

不过,目前各地人社部门信息化程度不一,真正实现取消材料和信息共享还需要一定时间。

“在地方的实践中,这些证明材料的取消步骤可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是立即取消,有的地方需要等到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取消。”该负责人表示,清理这些证明材料,既要实事求是,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还要充分考虑到信息共享、部门协作等具体情况,在一些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如无法通过核查、检验等方式办理,文件中“取消后办理方式”一栏,还特意标明了“暂时按原规定执行”的特殊情况。

破解“两难”依法行政

“这是近几年来人社部门少有的大力度改革。”在谈到取消73项证明材料时,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郑东亮说,这项改革从问题入手,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从数量到质量都令人满意。

“但如何从上至下彻底落实中央文件,需要各地人社部门花心思、下力气,既要确确实实把这项大力度的改革贯彻到底,又不能‘此消彼长’,降低了一项门槛,又抬高另一项经办门槛继续麻烦民众。”郑东亮说。

取消证明政策的“落地”情况如何?在采访中,不少地方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事,只要能形成信息化、联网化的工作格局,线上经办、取消证明材料的压力并不大。

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业务为例。目前,在一些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区,已经实现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窗口、统一办理,这两项业务的很多材料无需重复提供。不过,部分地区仍需要重复提交材料。

“群众都希望从内到外减少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提交的材料,但工伤认定很复杂,必须仔细做、认真做,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争议。”一位地方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以小见大,人社业务办理其实是“两难”。一方面,群众有便捷办事、迅速处理业务的诉求;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保持客观公正准确,避免引起争议。把握和找准两者之间的结合点,是人社部门不懈的追求,也是经办提质增效的动力所在。

对此,余兴安表示,在“放管服”改革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前提。“在具体落实工作时,首先,要落实权力责任主体,明确管理细节,预防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其次,要和过去的工作做好衔接,不留下政策和业务的留白地;最后,也要尽可能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加大对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享受实惠。”余兴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