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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上调至最低每人每月140元

发布时间:18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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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秀良

10月15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有关精神,兵团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提高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兵人社发〔2018〕15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增加25元。

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受到城乡居民极大关注。

《通知》要求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各师市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及师市所在地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将师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情况报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