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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17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十二师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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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明珊

职工提升技能,政府就给补贴。这项政策目前已经在十二师正式实施。只要是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的职工,就能获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

近日,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转发兵团《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的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领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本单位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向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近年来,失业保险降费率、缓缴费等政策的实施,支持了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次出台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并为职工发放补贴,是一项惠民生顺民意的政策。实施后,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和扶贫帮困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