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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参保登记经办 规程(试行)的通知》

兵人社险发[2015]6号
发布时间:17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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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兵团人社局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O1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浙江等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O15〕44号)的要求,结合兵团实际,我局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文斌

联系电话:0991-7798151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