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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全民 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

兵人社发[2015]69号
发布时间:17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人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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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社局管理员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现就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推进全民全面、持续参保的基础性、战略性行动安排。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建立健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全民参保登记库,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切实摸清人员参保底数,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兵团现有行政区域内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未参保的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

四、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为做好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立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岳有堂 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国福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陈建军 兵团人社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处)主任

       任星红 兵团人社局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 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处长

      车 强 兵团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职工队伍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魏学强   兵团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曾 林 兵团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   处长

       羊 军 兵团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

解惠安 兵团人社局基金监督处   处长

杨忠强 兵团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总队长

王兆龙 兵团人社局数据管理中心 副主任

张晓光 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光同志兼任。

由兵团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协调联络,组织、协同兵团各级单位部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兵团人社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民参保政策宣传工作;由兵团人社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与公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并进行数据比对和运用,提供各师数据上传等技术支持;由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指导各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等工作,对具体业务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兵团实际,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在八师石河子市进行试点工作(2014年7月-2015年6月)

1.指导八师石河子市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开发兵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兵团全民参保登记库,并在八师石河子市试运行。

3.指导八师石河子市进行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入库等试点工作,为全兵团开展工作积累经验。

4.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经办规程)

5.召开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经验座谈会。

(二)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5年7月-2017年6月)

1.召开兵团“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全面启动动员会。

2.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业务培训。

3.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4.根据经办规程全面开展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入库工作。

5.实现兵团全民参保登记库与国家全民参保登记库的联网对接。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17年7月-2017年10月)

对兵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评估,全面分析兵团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系统总结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成果,通过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的统计分析,支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金预算、精算分析等。同时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长效、常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师要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师党委的支持,结合本师实际,制定本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就业、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机构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务)、民政、计生、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引导督导。各师要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多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从业人员主动参保、积极申报。要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向社会宣传解释开展社会保险全民登记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要加大督导力度,注重过程评估,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有力推进。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通报各师工作进展情况,并建立兵团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核心数据统计报表制度。

(三)加强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兵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平台,对现有社保数据资源整合比对,实现与各师的数据交换、网上查询、现场采集。抓住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有利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各师可根据实际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和提示等,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信息。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师要整合资源,加强培训,加大投入,为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兵团全民参保登记经费以目前各师人口为基数,以每人5元标准予以保障,并将经费纳入各师专项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社会机构开展入户调查、信息登记、数据比对等工作。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