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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兵人社发〔2017〕36号
发布时间:17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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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兵团人社局

各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兵人社发〔2015〕6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17年兵团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6月,兵团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师按照兵团要求,认真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整体进展不均衡。截止目前,各师均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十二师已完成入户调查任务,进展较快,二、三师入户调查率不足25%,推进力度不够。兵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总入库数量137万条,入库率57%,五、九、十、十四师入库率超过80%,二、三师入库率仅为40%,进展缓慢。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师要加快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全力跟进兵团整体安排:2017年4月,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2017年5月,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入库工作,同步开展数据比对,保证已入库信息比对成功率;2017年6月,进一步完善数据比对和信息复查工作,集中处理问题数据;2017年7月,开展总结验收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

各师要加强与公安、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信息资源共享广度和深度,积极争取支持配合。

(三)加强宣传动员

各师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重点人群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聚居的小区开展实地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有效发挥“兵团12333”微信平台优势,积极探索让参保人员主动登记的思路和方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形成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的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师要认真建立和履行监督检查和通报机制,对于工作推进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到实地进行检查和督导;要准确掌握本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将定期对各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联系人:苏枫  徐文锋

电话:0991-2375881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