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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团召开关于对2017年1-9月工伤工作通报会

发布时间:17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十二师222团人社科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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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东博

近期,十二师222团在团光明小区召开了会议,来自团机关各部门、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政工员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团领导主持会议,团人社科工作人员传达了关于2017年1-9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的通报师人社发(2017)82号文,传达了团工伤领导小组,二二二团召开关于对2017年1-9月工伤工作通报,工伤发生率在全师位居第一,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单位上报材料事实不清,有些单位取证不及时,内容过于简单。工伤发生后单位不及时申报,职工反映了才予以申报;单位领导不重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团领导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加大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进一步明确工伤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工伤后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材料,由用工单位造成的超过规定时间上报,原则上团人社科不再受理,由用工单位自行处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对于基层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不及时申报的,在全团干部会上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严重者对单位领导进行处罚,将工伤发生率和工伤资料申报纳入年度各党支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中,提高单位领导对工伤申报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