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内容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从规章制度层面妥善解决历史和现实管理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兵团社保局按照人社部要求,开展征集完善《规定》意见工作,于8月2日下发了《关于征求完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兵团本级和各师积极响应,根据经办机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兵团本级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后进行讨论研究,并与人社部中心相关人员积极沟通,按要求及时完成了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