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促进医药机构公平竞争,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按照《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兵人社发〔2016〕123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分标准(试行)》,在前期初步审核及现场考察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了评估小组会议,对2017年申请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议,拟新增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44家。现将拟新增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6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部提出书面意见或拨打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991-7798192
联系人:杜江
附件:1. 2017年拟新增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 2017年拟新增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