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财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2015年兵团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文件要求,兵团社保局立即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并认真做好对各师调整待遇工作的督导。本次主要对1-4级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进行了调整,至今年5月份,兵团已对符合条件的2335人发放工伤津贴8.98万元,调待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