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成员的函
兵人社函〔2017〕36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兵团人社局、财务局拟定于6月组织相关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参与评估验收工作。请各师(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做好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熟悉当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精通本领域行业前沿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等级,近3年从事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按要求参加与专家职责有关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兵团已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的产出等相关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兵团新申报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评估。
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以各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以及各类就业培训机构为主要报送渠道;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进行推荐。
(二)填报推荐人选信息。各单位将推荐人选信息按《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见附表)采集,于5月18前报送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各单位在汇总专家信息时,请严格注意推荐人选信息的保密,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联系人:李敏 靖安岩
联系电话:0991—2896623 2896923(传真)
邮箱:84484107@qq.com
附件: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附件:
兵团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2寸 (电子版照片)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所学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 | 专业: | 职业资格等级 | 职业(工种) | ||||||||||||||
等级 | 等级 | ||||||||||||||||
单位性质:(必选) □科研机构 □事业单位 □高等院校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合作 □党政机关 | |||||||||||||||||
享受特殊津贴:□国家级 □省级 | 院士:□是 | 博导:□是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 |||||||||||||||||
现从事工作 | |||||||||||||||||
专业类别:(根据专家特长填报) 机械加工制造□ 电工电子□ 计算机信息□ 交通运输□ 农林□ 商贸服务□ 化工□ 纺织□ 食品□ 财经□ 其他(文字注明): | |||||||||||||||||
主要工作简历(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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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工作单位请写全称,高等院校的请写到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