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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17年05月02日 信息来源: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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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兵劳社发〔2002〕42号)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4月 2日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11名因病申请鉴定人员进行了医学体检。2017年4月8日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等级评定。级别如下:因病达到完全丧失人员4人,达到大部分丧失人员3人,达到部分丧失人员2人,现对4名达到完全丧失人员进行公示。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日内(2017年5月2日—5月11日)采取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兵团人社局纪检监察处、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反映。用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应署上工作单位和姓名。

电话:2896648  2896571  2361808

               


                     兵团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17年5月2日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

序号姓名性别族别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鉴定
级别
1苏小趁十二师二二二团4128**********0340完全丧失
2甘业芳十二师二二二团6523**********282X完全丧失
3赵宝祥十二师劳动就业服务中心6501**********5352完全丧失
4张宝建新疆天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01**********4714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