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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着力构建农民工权益 保障安全网

发布时间:17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七师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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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彦丽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七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严格落实《农七师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实施办法》,要求七师各有关单位对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设、市政基础建设、水利、交通、电力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之前,由总承包施工企业按一定比例预先缴纳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4月17日,七师已有10个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按照《农七师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要求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它项目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正在陆续进行。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