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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社局下发《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17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编辑: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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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新驰

今年4月10日,兵团人社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兵人社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兵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6】48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暂行办法》的重要作用,是压实了两个主体责任。一是压实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上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二是压实了人社部门和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落实到位。

下一步,要求各师(市)依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师(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兵团人社局将联合建设、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以《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进行督查和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